第三章 刽子手在世阎罗 (第1页)
“只要王县丞喜欢,我中午就让人送过来。”
“这多不好意思。”
“再好的镯子,也比不过咱们之间的交情,王县丞,您看我儿子那个皂隶的位置。。。”
“皂隶?什么皂隶?班头啊。”
“哦。。。班。。。班头好,班头好。我太奶还有个红玉镯子,跟那翡翠镯子是一对,中午给您一块送过来。”
不多时,一个穿着绸缎大褂的瘦高小老头便满脸欢喜的走出来,看那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又娶小老婆了。
“腐败的世道。”
方辰叹息一声,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声慵懒的声音。
“进来。”
方辰跨步而入,肥头大耳的王县丞顿时映入眼帘,正躺在太师椅上悠哉悠哉的品茶。
“什么事?”
“属下前几日参加了剿灭虎头山匪寇的任务,当时县衙说过,只要去参加剿匪,回来之后就能进入衙门任职。”
“哦,原来是参加了剿匪的乡勇,运气还挺不错,居然能活着回来。”
顿了顿,他再度开口道:
“你来晚了,眼下可供挑选的职位不多,还剩狱卒、打更和刽子手,若是不中意,也可领二钱银子,回家种田。”
这三个有的是县衙油水最少的职业,有的则是干活最累的职业。
狱卒每天待在暗无天日的大牢,终日与囚犯老鼠蟑螂为伍,臭的能比得上茅厕缸。
打更白天睡觉,晚上熬夜,阴阳颠倒,熬血减寿。
刽子手更是命格犯凶,不仅容易早夭,还容易触犯忌讳,加快折损阳寿,连媳妇都不好找。
真真就是拿来糊弄那些没身份,没背景,又没给好处的穷苦百姓。
若是不愿意,领了二钱银子,又等于是白白从鬼门关上走了一遭。
不过方辰却在其中发现一件适合自己的好事——刽子手!
刽子手虽然有伤命格,但每天斩杀犯人,可以获取精血,用以提升推演自身功法,而且还是合理合法获取精血,这不正是和自己的金手指相得益彰?
所以他毫不犹豫,直接开口道:
“属下想选刽子手。”
();() “哦?”
王县丞抬起眼皮扫了方辰一眼。
“没想到你还挺有胆量的,一般人可不敢接这个活,你可想好了?”
“想好了。”
“那就随了你的意。”
王县丞拿起书案上的毛笔,欻欻写下几個字,推到书案旁。
“那这个去后院,从今天起,你就是县衙的刽子手了。”
“多谢县丞。”
方辰拿走书信,径直走到后院。
卑微的刽子手,连个办公的房间都没有,平日里只能在后院当值。
他刚刚踏入后院,几个壮汉便齐刷刷的瞅过来。
方辰拱手道:
“晚辈方辰,以后就是县衙的刽子手了,还望诸位前辈多多指教。”
“咦,居然是俺们刽子手的新人。”
“小子,你勇气可嘉啊,看你的年龄,毛都没长齐,居然敢来当刽子手,嘿嘿。你杀过鸡没有?”
众人七嘴八舌的调侃一顿,一个穿着黑色大褂的壮汉怼了两句。
“去去,都给我老实点,欺负一个娃娃算什么本事?”
众人笑嘻嘻的偃旗息鼓,壮汉看向方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