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第1页)

林大妞继续从两位狂人的话中提取信息,如今朝中情形,皇帝年幼,朝政由首辅高庸一手把持,而这位高首辅乃是强人中的强人,深得皇帝与皇帝妈郑太后信任,且在朝中毫无顾忌的拉帮结派,排除异己,对待敌人,那是如飓风般残酷,谁敢有反对意见就弄谁,连一贯以骂人为职业的言官儿们,如今都在老老实实装孙子。

林大妞就跟听八卦似的,越听越来劲儿,尤其是两位狂生客人,这恨不得唾沫星子溅八方的气势,真是令人感慨。

不过,孙青山的表现到是让她吃惊,这位仁兄全程都在聆听,从头到尾并未发表任何观点看法。

林大妞的直觉告诉自己,这并非是由于谨慎,而是,孙青山可能对这位高首辅,有着不一样的看法。

若是按照一般惯例,孙青山昔日好友来访,定然需要她这个女主人出面,买来好酒,置办好菜,热情招待一番,但之前两人给她的那种目光,她心中实在气不过,就一直在装傻充愣,好在,孙青山除了老婆还有妈,徐氏正在为几人忙前忙后的做饭呢。

而林大妞,怀里正抱着她家小宝贝儿,细细哄着喂奶。

随着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两个小的,不但相貌越发不同,就连性子都开始区分出来,莹莹个性稳重,每次吃奶时都不疾不徐的,也不再像刚出生那会儿似的,稍有不如意便哇哇大哭,到是颇有那么几分宠辱不惊的大家风范,庭哥儿就不同了,这个小家伙性子急躁,脾气还特别大,饿了,尿了,只要有那么一丁点的不舒服,就恨不得将所有人都嚎起来,得全家人围着他提溜转才行。

庭哥儿生的虎头虎脑,白嫩肥硕,抱起在压手的很,而莹莹这个姐姐,却是怎么喂都胖不起来,小细胳膊小细腿,林大妞每次瞧见,心里都愁的不行,好在,两个小的争气,并没有生过病,到是让林大妞放心不少。

按照常理来说,从小婴儿阶段,是无法分辨所谓美丑的,所有漂亮的小孩儿大都有几个特点,白、嫩、胖等,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孩子怎么看都好看的缘故,林大妞就愣是从莹莹的脸上,瞧出一种绝色美人的架势来,在实在闲的无聊时,她还幻想过有一天,莹莹万一长成那种倾国倾城的祸害可怎么办。

而时间流逝,随着两个小的越长越大,林大妞觉得自己的这种担忧,真的可能成真,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

许是如今孙家的情况太过出乎意料,两位前来探访的客人并未留宿,当然,即使留宿也根本没有客房,如此,雷·管二人便敢在日落之前,赶回了县里。

与孙青山做了许久夫妻,林大妞敏锐的意识到,孙青山的情绪与以往不同,显然,这两位客人的到来,对孙青山还是有着一定的影响。

林大妞还未见过如此沉默孙青山,说实话,她心中有些没底,家中最没心没肺的人是徐氏,她丝毫没察觉出儿子的情绪波动,自己此时完全沉浸在丈夫学生前来的高兴中,林大妞瞧着徐氏心底酸溜溜的,可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人生在世,难得糊涂啊。

其实徐氏很聪慧,不然也生不出孙青山这么个变态级别的儿子来,但是她婆婆身上就是有这么一种神奇的特质,凡是,只要一涉及到自己人,立马化身傻白甜,林大妞曾经心中有过疑惑,还以为这是她婆婆一种独特的出事方法,但后来经过细细观察,才发现不是,她并不是装的,而是真的傻白甜,但是,若是涉及到外人,智商又能立马恢复正常,就跟装了个开关一样,灵的不行,最后实在懒的再去探究,林大妞只得把这归咎于一种天生的直觉。

贸然开口询问有些突兀,也有些不妥,林大妞于是将庭哥儿小胖子塞到孙青山怀里,试着逗起儿子来,事实证明,孩子对一个家庭真的是无比重要的存在,原本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孙青山,待见到小胖子之后,也难得露出笑意,伸出一根手指,让小胖子攥着玩,小胖子坐在自己爹爹怀里,兴奋的不行,一窜一蹦的,像要造反一样。

也难怪小胖子这么高兴,如今,家里只有孙青山肯这样哄着他玩,这个小胖子遗传了她的一身力气,而且还隐隐有几分青出于蓝的味道,小孩子手上没个准头,徐氏是不敢让他随意捉住的,林大妞则是嫌麻烦,每次哄着掰开这小混蛋的爪子,要费不少力气,家里也就只有孙青山,乐意不厌其烦的和他玩这个游戏,所以,如今,别看小胖子还在吃奶,但最喜欢的人却是孙青山。

孙青山面容缓和,林大妞状若不经意的问道:“方才看你好像有心事呢?”

问完这一句,林大妞便继续哄小胖子玩,好像方才那句话,只是一句无意识的举动,孙青山像是并未在意,而林大妞也默契的没有再问,只是把小胖子抱过来,哄着去给他喂奶。

而转身离开的林大妞,脸色却是有些沉下来。

虽然心中早有预料,但还是忍不住失落,她就知道,像孙青山这种男人,内心怎么可能轻易接受一个人,即便这人是她的妻子,是一种绑在一起的天然盟友关系。

第26章开店

对于孙青山内心的封闭,林大妞虽然初时失落,却也能够理解,她对孙青山不也是如此吗,再者,虽说两人已是夫妻,可毕竟感情基础不深。

林大妞吐出一口浊气,不再让自己想,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事,如今,她应该把目光放的更加实际些。

她已将铺子租下,装修是重中之重,林五狗跑了好几处,才将材料找齐,在风格上,整体以简洁大方为主,她将内部空间尽量清空,显得十分宽敞透亮,一楼可接待任何人,二楼设有包间,需要提前订好,后厨设在柜台之后,这会儿,人们还没有看到做饭就代表干净卫生的概念,所以后厨是隐藏起来的,只有伙计能够进出。

在林五狗忙着时,她也没闲着,她早就拖林二狗寻找合适的师傅,后来经过多方打探,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这师傅姓庞,是个憨厚的中年男人,因为族人排挤,一气之下带着唯一的姑娘和婆娘出来讨生活,谁知这庞师傅半路病倒,老婆女儿正束手无策之际,恰巧被林二狗救下,待知道他们一家的遭遇后,又仔细试了菜,林大妞便决定雇佣庞师傅一家。

庞师傅厨艺一般,当然,这念头真正厨艺好的,即便能找到,人家也不一定来她这,索性庞师傅经验还算丰富,再加上她的定位并未在一些秘方菜上,而是面对中下层次人群,庞师傅的手艺足够用了。

林大妞为了这个小饭馆,投入了很大精力,女人,在忙自己的事业时,总是精力十足,充满干劲儿,一旦真正忙碌起来,甚至在孙青山那受的那点委屈都变的无足轻重起来,林大妞叹了口气,果然,一个女人的安全感来源于自身,而非伴侣对她的态度。

胡三条是县城有名的大混混,一个人靠耍狠斗凶,能成为个让人害怕的地痞无赖,但要想混出名堂来,却不是那么简单,不但要耍的了狠,还要能识时务,讲的了义气才行,胡三条就是这样一个讲究的大混混,街头地痞无赖很多,在通阳大街若想做生意,不被其扰是不可能,但却不能真的被地痞无赖影响到生意。

胡三条是在这片儿,有不小的面子,林大妞和林五狗商量之后,决定就去拜胡三条的码头,这个胡三条算是个性情中人,林大妞前期成本不小,实在拿不出送礼的钱,既然不能从贵上讨人欢喜,那变要从合心意上想办法。

姐弟俩为此苦思冥想半天,最后还是林二狗帮忙解决的,这个胡三条,嗜酒如命,林二狗知道后,将自己的珍藏贡献出来,正宗的绍兴山阴黄酒。

也是因此,林大妞才清楚,此时,蒸馏技术发展,白酒早已出现,只不过这会儿名字不叫白酒,叫烧酒,一直都在贫苦的下层人民之间流传,本身难等大雅之堂,换句话说,这会儿喝白酒的是屌丝,喝黄酒的才是高富帅。

并且,果酒业也十分发达,如今的葡萄酒,荔枝酒,桑葚酒,都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这些,都是林二狗告诉她的。

待知道这些之后,林大妞再想到现代被吹成国宝的茅台,就有些囧囧的。

在历史的长河中,丢失了很多,同时也成就了许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