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生死不归路 (第1页)

作者:楚南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我和张磊,跟着坤哥走了。

张薇,坤哥不要,昂山局长也不卖!

毕竟,在缅北这边,像张薇这样的漂亮女人,一个至少抵得上十个男猪仔。

我听说,夜总会的漂亮女人,一个一年,能给老板挣1千万,当真是摇钱树、聚宝盆!

昂山局长捞到张薇,不管是卖去诈骗园区、赌场、或是夜总会,都足够他们吃好几年的了!

在缅北,有一个令国人难以置信的真相!

这里,以前有着名的金三角,专门种毒!

制毒!

贩毒!

国内帽子叔叔打击毒品太绝太狠,毒品生意干不下去,各大小军阀与犯罪分子一拍即合,就干起了诈骗园区和赌场。

网络诈骗,比毒品来钱快,风险又小!

慢慢的,围绕着诈骗园区、赌场、夜总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犯罪产业链。

各路军阀、强悍村民、国内逃犯、各路强人组成了利益共同体,在这个犯罪产业链上,他们吃人肉、喝人血!

无恶不作!

敲骨吸髓!

我们一逃跑,雷公和女魔头苏菲知道后,会第一时间围追堵截。

园区的狗腿子和执行宵禁任务的士兵,就是抓捕我们的主要力量。

如果我们侥幸逃脱,雷公和女魔头苏菲就会布悬赏令,包括我们的头像、身高、姓名等,在各路强人之间流传。

我和张磊,被抓回去,每人奖励3o万元;张薇那种美女抓回去,至少5o万。

在缅国,3o万龙币足够一家人舒舒服服过一辈子!

如果抓到我们,把我们卖到其他园区,那价格至少翻一至两倍。

反正我们是偷渡过来的人,本身就违反了缅国、华国的法律,不受法律保护。

包括缅国警察、村民、士兵,他们不抓白不抓,抓了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所以,在逃跑路上,任何人都有可能绑我们。

不过,我最怕的,还是被送回苏菲那里。

我和张磊已经是第二次逃跑了,送到苏菲那里,我配型成功,肯定得被卖去妙瓦底嘎腰子、移植器官。

张磊肯定得关地下室、关水牢,然后再来一个开膛破肚、活死人荡秋千!

想想,就非常悲哀!

年纪轻轻,客死他乡,还要担一个偷渡者、捞偏门的罪名。

还好,我们被坤哥买下来了!

坤哥带我们去的猎场,有一个很大的院子里,院子中间,有一栋很漂亮的别墅!

四周,依旧是高墙!

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