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精神亢奋症 (第2页)
东珠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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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2o23)东字第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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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许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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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姜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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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许影就姜云阳对其侵犯一事,向东珠市法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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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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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许影在诉讼中,称其于2o23年3月21日被姜云阳侵犯,从而给其造成了心理以及身体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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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姜云阳辫称其与许影生关系时,乃是双方男女朋友的自愿行为,称其对原告许影的伤害是处于精神亢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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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经审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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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夏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原被告双方证人证词,以及原被告双方递交的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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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判决姜云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考虑到被告姜云阳有着精神亢奋症,准允其保外就医,待其病情有所好转,继续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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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原被告双方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审请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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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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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庭。"
当法院法官宣读完审判结果,已经走下审判台时,。
站在原告上的许影,听到判决结果,感觉不能接受,突然歇斯底里朝法官大喊大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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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服,我不服,为什么才判一年三个月,为什么要允许他保外就医,他根本没有病。"
听到许影叫喊的法官,只是回头看了一眼许影,便走出了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