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 (第2页)

他看到了查理斯这时候的面容,十分清晰,而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一个演员,似乎连头发梢都已经入戏。

这个如刀般锐利如石般坚硬的男人,仿佛正在微微的笑,他的眼睛那样温柔,温柔到可以让人忘了他锋利的眉峰,他的面部线条一瞬间就柔软起来。

而事实上,这会儿的查理斯,嘴角丝毫没有弯起。

《蛮荒求生》都男主角杰克,是一个几乎不会笑的人,所以查理斯也没有笑,但是这一场戏,是他同他爱的人告别,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

他应该要微笑的,可是他没有笑。

这个表情太细腻了,细腻到查理斯整个儿的面部表情都恰到好处,从他的眼睛里,丁曦甚至可以看到他对他的爱人那深沉的爱意。

他挺拔的身姿,到他放松的肩背,再到他自然垂下的双手,甚至到他右脚微微向前半步的脚尖。

没有半点儿不对,夕阳落在他的身上,他摘下军帽,指尖抓过发尾的模样。

这个人,从头到脚都在戏里,他就是杰克,那个刚毅坚强不苟言笑,却并不是没有感情,事实上十分温柔的杰克。

“果然很厉害啊……”

丁曦感叹,这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演技细腻到和查理斯这种硬朗几乎格格不入的程度。

他快要满十八周岁了,但是拍戏已经超过了十年,他合作过很多的演员,影帝影后都见了超过一打了,可每次看到这种厉害的演员,就好像小时候看到丁一池演戏时候那样——

连手指都开始微微酥麻。

果然,他很喜欢这种感觉,喜欢看到厉害的演员,喜欢自己能从他们的身上学到什么,喜欢自己可以变得越来越强,就好像很久很久以前,他碰见一个能引起他的胜负欲,能让他兴奋到颤栗的对手一样。

为了这样一个对手,他可以焚香洗剑,十日冒一路风霜雨雪,他可以以血践诺,千里赴一场生死之约。

丁曦喜欢这种感觉。

我喜欢演戏,喜欢当一名演员。

于是,他想着。

至少,在这个世界,这种事比较正常没什么危险,呃,当然,是针对别人的危险——

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