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孝道大于天的时代 (第1页)
“师父说什么呢?”
李敢有些脸红,但是抬倚的享受,让他没跳下去步行。
有这样待遇的,同样还有柳妍儿,只不过她更多的是拘束不安,认为自己应该和其他的护卫一样步行才对。
但在李欢的坚持下,就是再怎么愚蠢的护卫,也看得出来这位风韵诱人的美妇,不日就要显贵了。
“师父,我们此去,本来是为了弄清楚长江边上民用船只,究竟如何……”
“你是想说,我们此去空手而归?”
李欢哈哈笑了起来“要真是为这样的事情而伤心,大可不必。”
他一根手指戳着自己的太阳穴“造船的一切,都在我的脑子里,此去也只不过是去看看,而今的民用船只,落后到何种地步罢了。”
李敢满目愕然,低头看着自己手中的报纸,掩饰自己的惊讶,原本某个心思,也瞬间偃旗息鼓了下去。
“现在,我们需要做的事情,是回去看看栽种下去的桑树如何,翠花想要养蚕,而我想今年冬天想要盖蚕丝被;除了这个,还有我们养的猪,我跟你说的骡子……算了,不说了,说了你也不懂,我们就安逸的享受最好。”
李敢点头称是。
李欢则让挥了下手,让抬倚慢点走,他和后边的柳妍儿并驾齐驱,两人的闲聊,就比和李敢闲聊有意思多了;而且时不时的,柳妍儿都会忍不住出很愉悦的笑声,这听得抬倚的众人,也是越充满了精神。
熟妇的力量,可见一斑!
穿过来时的栈道,出陈仓,走眉县,重新回到了骊山下的安阳侯府,李欢忽然有了一种家的怪异感觉。
翠花小别的欢喜,白芷压抑激动的举止,霍去病少见的憨笑,都让李欢都倍感温馨。
人就是这样,哪怕明知道白芷就是皇帝的耳目,但时间相处久了,却还是真的会生出情感来。
这一点,李欢认为更大的可能是白芷长的好看所致,而自己素来是一个对于美色没有任何抵抗力的人。
翠华足够单纯,足够纯粹,甚至在刘芸面前,都敢凑到李欢身边,贪婪的宛若是一只小猫咪似得,贪恋着主人的一切。看书溂
然而,晚宴到了一半的时候,大长秋到此,笑眯眯地叫走了刘芸。
“以前听你说,李敢这种人干的就是焚琴煮鹤的事情,贵人万万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啊!”
霍去病郁闷的时候,还不忘记鄙视一下李敢。
李敢心里藏着事儿,竟然真的佛系,看都不曾看霍去病一眼。
“这人去一趟蜀中,怎么还傻了?”
霍去病见自己的鄙视没有得到一张愤怒如公牛的红脸,还略感有些不适应。
“或许我真是傻了。”
李敢回应了一句,声音干瘪,霍去病于是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李欢无所谓地靠在躺椅上“按照规矩,是明年开春后才成婚,我都无所谓,你俩呢?年岁不小了,也该成婚了。”
他说完这话后,还以为霍去病立刻又会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哪曾想,霍去病立刻道“秋收后,带我去北边打战,我就接受安排,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