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白马不是马 (第1页)
方世玉现在的心情很糟。
如果你能明白在遇到自己的心上人之前这个心上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心上人,那你一定会体谅他。
他的眼神已不止是幽怨了。
但看着那人一手棍法舞得虎虎生风,水泼不进,你就很难再生出什么“教训一下”
之类的蠢办法。
方世玉不蠢。
所以他想出了一个令他自己得意一生的聪明办法:画个圈圈,诅咒他。当他蹲下来时,他的裤子却裂开了。
没错,他穿的是开裆裤。
“小公子,别趴地上,脏!”
家丁方文赶紧过来将他抱起,抱起这个鼻角还耷拉着鼻涕的四岁小公子。
那么,他的心上人又会是谁呢?
“媮儿姐姐!”
刚看到班媮进场,小世玉便叫了起来,“今天你可来得太晚了呀!”
“小世玉,你怎么天天都在这里呀?”
班媮摆出一副小姐姐的样子,柔柔地摸了下小世玉的头,“可真乖!”
方世玉撅起小嘴,小声嘀咕道:“还不是为了每天看到姐姐你……”
可人家班媮压根没理他回没回答,一颗心早系到“易哥哥”
身上去了。
小世玉心情更糟了。
“媮儿姐姐,今儿我大哥可要来了哦!”
小公子促狭地笑道,“我大哥一定会打败你‘易哥哥’的!”
班媮没法跟他争辩。易行虽然性格属狗,乐天知命,但不能修炼一事对他影响仍然十分巨大。既然灵力不成,他便要在身体上突破极限,以期在一次又一次破而后立中锻炼筋骨,信仰着大道殊途的做法。然而“破”
的代价,便是身体负伤。至于每日的“豆腐宴”
,实则是墨家大夫扁鹊先生的药方。
而方世玉的大哥方世成,道上人称“小霸王”
,那是堪比少年战神项羽的英才。一身艺业,亦是不可小觑。易行在这演武场扬了威名,却终究是外来户,少不得人家本地人积聚成群,群起而攻之,这“小霸王”
便是众人推举前来搦战的。
但此时易家无人做主,易冲之数日之前便已赴上京赶考,乌衣巷的易家门里,不过他兄妹二人勉力维持,何况易行灵力尽失,此局胜败早定,再打一场也无非徒增笑柄。
“易家只有站着死,绝无跪着生!”
媮儿劝易行时,他的态度却一反温和常态,肃穆得令人不敢逼视。
兴思及此,班媮的一片大好心情就此付诸流水,担忧之情溢于言表。
少女不能理解对于少年来说什么才是他们生命中的第一要物,然而少年总能为了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名叫“尊严和名节”
的东西拚命奋斗。这既是一种执着,也是一种生命的追求。
除此之外,他们真的什么也没有。
规制宏达的演武场上,要找着一个人实在困难。看这厢边儒生比射御马,那厢边道门子弟推演太极,左边处农家人教育稼穑之术,右边处纵横门人舌辩群雄……真个百家争鸣地、万花齐放春!
墨家子弟则单调得多,他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竟然纷纷斗蚂蚁!
而在衣着配饰上,又多杂乱贫苦之相,显见是一群做惯了贫民的苦哈哈。
易行也是墨门中人。
所以易行倒成了墨门群人中衣服最盛、喊声最高、也是最年轻的那一个了。
“你看这工蚁前肢强健,背阔腹广,最是利于携物运输;而兵蚁则身长肢壮,体量狭细,最是利于作战护主;其余食蚁、杂蚁各司食物休整之职。蚁群之上下井然,有条不紊,岂非大道至简、自然先师?”
这说话的,便是天志座之子易行。
“这话说的不假。”
身旁溱州分舵的行莫以期点了点头,“早年我在蒙国传道,便见过草原狼的群协劳作。群狼大抵有号施令者,有围点打援者,有望风把门者,有主力作战者,围猎时,群体有序,各司其职,简直是一套现成的兵法演练。无论如何困难的境地,黄羊群不是被套进雪泡子,便被撵入泥淖,真如牧民圈养无异。”
蒙国地处赵国之北,气候较寒,是以并无根繁叶茂的巨树,多为大片草原,当地居民以畜牧为业,逐水草而居。草原狼却是牧民天敌,专事盗羊窃马之恶,然而每每捕猎群狼,总难以毕其功于一役,其狡猾之能,已近乎妖。
莫以期续道:“其实蚂蚁也好,狼群也好,自然赋予求生之道,独居则要一身艺业高强,群居则要相互提携帮忙。因此上咱们墨家才如此分列职司,使人人专其事,个个精其心,《墨法》之下,殆无违逆者。”
“合该如此!”
众人轰然而应。
眼瞧着这边阵容齐整,各遵法度,名家那边可就吵得沸反盈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