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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只耳朵的兔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好!”

处走走这次答应得特别乖巧。

  门夹了一丝冷风啪地关上了。

  处走走才突然觉得房间里是暖的。

  顺手把饭桌上的收音机打开。

  小时候养成的吃饭听收音机的习惯,到现在还是改不了。

  收音机传来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

  温柔的粤语浅浅地传进耳朵,像是羽毛在耳边轻轻擦过。

  机器带了一丝杂音,不过倒是增添了些许年代感。

  听到这歌,处走走忍不住停住脚步,想起来她和苏渭城在cd店的那天,听到的那陈奕迅的歌。

  他从来不说话,却默默留在了她的身边已经这么久了。

  即使她没有回答。

  直到手中的热水杯烫灼烧感传到手指,使得处走走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杯子。

  处走走才从记忆中走出来。

  忍不住笑。

  原来这个男孩不知不觉已经住进她心里,她自己都还不知道。

  结婚的日期近在咫尺了。

  要和这个温柔的男孩子共度余生了吗。

  也许心里那只蝴蝶也该飞走了吧。

  仰景舒,她心里的那只蝴蝶。

  她几乎都不曾真正走近过他。

  但是看见他被雨淋湿了,还是忍不住走过去撑伞。

  看见他落魄地只吃得起泡面,她想尽办法帮助他,甚至不惜伤害苏渭城。

  好像青春期的小女孩不允许旁人对自己的偶像随意置喙。

  幼稚又固执,毫无道理可言。

  可是苏渭城,却温柔地责怪她隐瞒实情。

  她知道,她的行为伤害了他。

  嘴上逞强,但眼神是藏不住的。

  他的眼神里藏了落寞,仿佛明朗的眼眸被蒙上了一层灰。

  像被困在化石里的昆虫。

  明明被困住了,也没有舍得挣脱。

  真是个傻孩子。

  苏渭城,这个温柔不像样子的男孩子。

  她怎么舍得辜负他。

  所以呐。

  仰景舒,就这一次。

  后会无期。

  ☆、俗人

  处走走去市买了排骨,回来煲汤。

  虽然在做饭这个领域处走走实在是没什么造诣,但是这种事还是不想假手于人。

  她给外公打了电话,问了做法,就开始信心满满地操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