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第1页)

作者:月光下的猫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上文提到,这位非常牛的思修老师非常非常会讲课,很能带动情绪,而且他写板书,是竖着写的,还是繁体。

毕竟现在只要会念ppt就可以当老师了呢。

∠(?」∠)_

嘿,上课,讲两个案例,案例是啥?

“苏先生命丧新婚妻,

黄教授智斗俏空姐。”

俩故事,标题还是对联。

而且充满了八卦气息……

老师讲故事前还说:仅供内部传播。

嘿嘿,我就不详细描写了。

只说几个片段:

这个苏先生啊,三十多,还没女朋友。人呢,行业里还挺有名,挺有钱。

可惜情商不高。

通过某不能说交友网站,火认识了那么一个美女。

干柴烈火。

马上处对象。

两人相约去三亚旅游。

苏1先生脑子一热,嘿,海景房有了。

众同学:“哇~”

老师:“哇什么,老师也有。”

众同学:“!

哇——”

再脑子一热,特斯拉有了。

再再再脑子一热,结婚了。

然后么,不具体描述。总之苏先生钱也没了。

命也没了。

另一个故事么,和苏先生不一样,这个黄教授,渣男中的战斗机,会玩得很。

再与第六任妻子离婚前,又泡上了一个俏空姐,也是脑子一热,上海两套房就出去了,而且房产证上写的是空姐和空姐的父亲。

过了三年,厌了,后悔了,上海的房哟,啧啧啧。

黄教授于是重金请了律师帮他想对策,三条妙计。

一:告空姐,让她取消赠予,还房子。当然不可能成功,稳输。但借此调查,获得房子的所有信息。

二:请来前妻,请前妻告他自己,以黄教授婚内私自动用家庭财产的名义。由于上一次房子的信息查透彻了(而且还是法院自己查的),这次官司非常容易就赢了。空姐一家傻了,但是由于黄教授当时是拿钱买房送人,不是送房,所以空姐需要还的只是买房钱。

三:告空姐公司。在他们感情非常甜蜜时,黄教授曾忽悠空姐成立公司,而且还是一人公司。空姐不懂,照做了。于是黄教授利用其中的一些勾当,反将一军,要求空姐大额赔钱。

黄教授彻底胜利。

渣男真是可怕。

故事有趣,其中还引了一些同类型案例,而且夹杂着法律知识,却完全不突兀,反而让人很有兴趣继续听下去,可能这就是八卦的力量吧。

心理课,老师做了一个小测试,就是那种非常普遍的性格测试。

又给我们看了一些图片,讲了一些心理学小知识,比如催眠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