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留下 (第1页)

我以前可迷民谣了,甚至还去学了吉他,我学的时候是高中,当时也没有多少时间自学,我就让我妈妈给我找了个班学吉他,不过学了一年半,我就把所有时间都放在学习上了,我一上大学就又买了一把吉他,加入了学校的吉他社,所以现在再拿起吉他,也不算陌生。

我是来听了我大爷的现场后,学吉他更来劲了,后来在这里唱歌,也慢慢的可以边弹边唱了。

对了,我说的大爷并不是真的大爷,是个可爱但是流氓的女歌手,歌迷都这样叫而已,虽然塌过一次房,但不妨碍我听歌唱歌。

我大爷说话并不可爱,但是我觉得她的唱歌老可爱了,这种反差也贼可爱。我不一样,她们说我长得可爱,但是唱歌很御,这种反差更可爱,当然了,是她们说的不是我说的,我可不自恋。

花雅只会打手鼓,不过唱民谣的会打手鼓或者会弹吉他,就足够装逼了,所以我俩组合起来就更牛逼了。她唱男声我唱女声,她打手鼓我弹吉他,我俩已经配合了好多场了,所以默契很足,唱得很顺利了,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高兴的唱歌了,所以偶尔和花雅对视,眼睛都是带着笑意的,是一种看知己的感觉。

“枕风宿雪多年我与虎谋早餐,

拎着钓叟的鱼弦问卧龙几两钱,

蜀中大雨连绵关外横尸遍野,

你的笑像一条恶犬,

撞乱我心弦。。。。。。”

其实我一直都有在注意台下的安落然,她时不时抿一口酒,时不时给我拍照,视线一直都是落在我身上,至少在我看向她时,也总是会和她对视上,她笑意盈盈的看着我,又时不时的会随着音乐节奏轻轻的晃动身体。。。。。。

看她听得高兴,我在台上唱得更卖劲了。

唱完一后,我把吉他放回去,回去接着喝酒。但是花雅从后面把我拉住了。

我回头迟疑的看着花雅。

“这就想走?回来接着唱,你都多久没来了,再唱几。”

花雅拉着我的衣角不让我下台。

“我要去陪阿落。”

花雅更绝了,直接就着麦克风喊人,“安小姐,让木子再给你唱几歌好不好?她那歌还没唱呢!”

“你别别。。。。。。”

但是晚了。我回头看安落然,一回头就看到几乎全场的观众都看过来了,更多的是在看哪位是安小姐吧。而此刻的安小姐掩嘴笑着,还点头同意了。

“好啦,安小姐同意了,回来吧你。”

安落然都点头了,她想听我也只好接着唱。

“唱《略略略》”

“哟,有脾气了。”

“主场给你,我给你伴奏。”

我拿回吉他坐回去,花雅见我夹好变调夹,就开始打起手鼓,我就开始了。

这歌是口水歌,歌词特别欠,我可喜欢了,加上我欠揍的语气,第一次给她们唱的时候,把她们逗笑的捧腹大笑,后来她们就说,这就是我的拿手好歌了,她们开心了不开心都让我唱这歌。

“我从四医院出来

就再没遇到谁

敢对我大声说话

你要不相信

你可以试试看

我保证不打死你

让你好好活着

嗨呀你这个人真无聊

你看我做什么

又不是没见过

难道你喜欢我

可我不喜欢你

我只喜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