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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桃籽儿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顺祝近祺。

  徐冰砚

  民国三年六月十一日

  这是她第一次收到他亲写的信。

  是用钢写的,端端正正的小楷,就像他的为人一样严肃工整;并没有很凌厉的锋,相反显得圆润中正,收时多用顿或提,挺拔干净。

  她听说过的,旧派的文人都要勤习书法,因为就连他们下写出的字也是科举考校的一项,未来给皇帝上奏折一律都要是漂亮的小楷,马虎不得。而她呢?一个留洋的人,对国故原本是没什么兴的,可眼下看了他写在信上的这些字,忽而却觉积淀深厚,有另一重难以言说的韵味和魅力。

  ——可这不代表她喜欢他信的内容。

  她虽然不通文言,可仔细读几遍这封信便能明白他的意思——说什么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其实都是推辞的话,既不要她请他吃饭,又不要她把钱还他。

  那她还怎么见他?

  可恶的男人!

  她嘴上生气地骂他,可心里的情绪却是嗔怒,沉思片刻后还不甘心,又掏出纸决意给他回信;她可不会什么文言,就跟翻译一样写的都是白话,说——

  徐先生:

  今晚六点,塘沽路德大西餐馆,不见不散。

  若你不来,我就要去军营找你了。

  白清嘉

  她这信件是写得太过潦草了,没有体面的敬语,也缺乏客气的谦辞,甚至连完整的落款也欠奉,说白了只能算一张字条——而且还是一张不太客气且带有明显胁迫意味的字条。

  不过她也有她的温柔——譬如开头的那一句“徐先生”

  她之前对他的称呼一般是“徐三少爷”

,是依着他们白家和徐家的关系叫的,可现如今两家人已经交恶、她更知道他们待他不好,因此便不愿再以那套规矩去与他相处——他是徐冰砚,应当被称为“徐先生”

,仅此而已。

  此时她看着这张自己匆匆写就的字条,也为自己的大胆和鲁莽感到害臊,以至于开始犹豫要不要将它送出去了,纠结之时却又想起了那天静慈的话——

  “你那位法兰西的同学受了西式的教育,想必也不会被所谓礼法成规所束缚,”

薛小姐的眼中有一场朦胧又美妙的烟雨,“人生一世,遇上一个想要厮守一生的人是何等不易?倘若她是真心喜爱那位先生,便当先往前迈上一步,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是啊。

  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白小姐的脸颊烧起来了,染成夏花一样潋滟的粉色,与此同时心跳更是扑通扑通跳得飞快、迫得她连手指都禁不住要颤了,最终是好不容易才将信装进信封里,在自己后悔之前急急忙忙交给佣人送出了门去。

  冲动过后的亢奋持续了颇长一段时间,这使白小姐难得起了打扮自己的兴致,自回国以来头一次主动打开了自己衣帽间的门,开始仔仔细细地挑选起衣服了。

  这件墨绿色的好么?可以显得皮肤白,可是又显得有些老气。

  这件及脚踝的长裙好么?裙摆很漂亮,可是领子开得有点低,好像不太端庄。

  这件呢?这件宝蓝色天鹅绒的?颜色和款式都合适,可似乎又没什么特别,会不会不够惹眼?

  ……

  她纠结得来回挑选,那认真的架势都让秀知觉得自家小姐被调了包,又想倘若她平素在社交季能有如此拾掇自己的觉悟,那她们这些做佣人的该省下多少心思?

  抱怨着抱怨着,一个下午也就这么过去了,白小姐最终还是选择了一条珍珠白的半长裙,领边都镶嵌着圆润饱满的珍珠,那是法兰西设计师的作品,极佳的剪裁修饰出她漂亮的腰线,美得令所有看到她的人都要下意识地失语。

  佣人们都看得挪不开眼了,个个都真心实意地奉上了赞美,可白小姐却还是心中忧虑,一出门就开始担心自己今日的打扮太华丽、又要勾起那男人的自卑心;同时更唯恐那男人会索性不出现,这样她就完了,面子和里子会一并丢个干净。

  到时候她该怎么办?

  不知道。

  ……似乎只能听天由命。

  她就这样一路不安地坐着轿车从白公馆到了西餐厅,彼时的夜上海已是华灯初上,车窗外霓虹闪烁人来人往,嘈杂的声音随着温热的夏夜晚风一起从她耳畔经过,她感到自己的内心异常躁动。

  ……直到她见到他。

  那时还差五分钟才到六点,他已经提前到了,英俊的男人避开了人声喧杂的餐厅大门口,只站在不易被人察觉的街角,繁华的霓虹也同世人一样留恋他,将他留在了一片半明半昧的阴影中。

  ……甚是令人心仪。

  她笑了,眼底的春色烂漫旖旎,那颗片刻之前还躁动不安的心忽而沉静了下去,连车窗外嘈杂的声音都好像一下子不见了。

  她让司机把车也停在角落,像要做坏事一样偷偷摸摸,可下车时的仪态却仍端庄优雅,纤细的脖颈像天鹅一样挺拔,连那些名贵的珍珠都好像配不上她了,傍晚的微风轻轻吹动她的裙摆,她的存在本身似乎就是神明对世人慷慨的馈赠。

  他已经看到她了,冷沉深邃的眉眼被掀起了一阵难以否认的波动,她一步一步向他走近,摇曳的身影令人无法不心动神迷。

  “你来了。”

  她微笑着看着他,言语间并没有任何揶揄,只是得体的快乐和欣喜,以及一点点惹人怜爱的小得意。